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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勢 | 政策利好!采用裝配式建筑將成土地出讓條件!
隨著2020年裝配式建筑政策進入井噴期,各地政府壓實目標責任,政策不斷加碼。
任務壓力之下,各地政府嘗試從土地環節把控裝配式建筑比例,通過在土地出讓、掛牌、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要求必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方式,力推裝配式建筑發展。
這一趨勢,也得到了住建部有關部門的印證與支持。
住建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副主任文林峰近日表示:“ 我國鋼結構建筑發展水平總體上還屬于起步較晚、總量偏少的階段,不論是市場占有率還是產業化綜合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這就需要做好政策引領和規劃先行,引導各地因地制宜發展。借鑒裝配式建筑發展經驗,可鼓勵各地在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中明確一定比例的鋼結構建筑用地,并在其土地交易中將鋼結構建筑有關內容和要求作為土地出讓的條件之一,增加鋼結構建筑規模?!?/p>
本月,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官網公示了《關于對金山湖JSH-A04-05-01-02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調整的建議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草案)的公告》,對該宗用地規模近2萬平方米的土地指標進行優化調整,對該宗地明確提出了裝配式建筑配建的要求,這也成為惠州首宗要求裝配式建筑配建的土地。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公示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對該宗地明確提出了裝配式建筑配建的要求。這代表著地方政府加大政策力度、從土地環節開始把控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決心?;葜菅b配式建筑工作在前期搭建起規劃和理論基礎上,在實施環節正式落槌。
無獨有偶,3月30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掛牌一宗涉宅地,總用地面積72572平方米,起拍價34.54億元,明確競得人須采取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應滿足國家或省現行的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要求。
地方政府采取掛牌階段即要求必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動作,代表著地方政府將逐步將推廣裝配式建筑工作前置,在土地掛牌環節即保障裝配式建筑的落地。
今年,隨著各地裝配式建筑指標愈明,政府將在土地出讓、規劃、掛牌環節將裝配式建筑作為必要選項。通過掛牌對競得人的硬性要求、規劃植入等各種方式加速推廣裝配式建筑。
政策利好,大勢所趨。在國家部門的大力推動之下,地方政府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我們有理由相信,2020年裝配式建筑將迎來爆發式發展,將在后續的城市建設進程中將成為新的趨勢,也將切實的推動城市建設品質的提質發展。